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商保创新药目录靴子落地:价格“谈判”改“协商”,医保算不算“向后一步”?
7月1日,业界期盼许久的两份重磅文件,终于发布亮相。
上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挂网,明确将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
下午,《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定了价格协商的基本流程,但仍未确定具体细则。
无论如何,被热议大半年、备受瞩目的丙类目录,最终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名称正式官宣落地,国家医保局同步明确第一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制定,将与2025年国谈同步进行。
至此,此前业界多次披露和猜测的关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部分信息,得以确认:不仅与国谈同步进行,药企还可采取“双轨申报”医保+商保的模式,即自主选择申报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纳入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也可同时申报双目录。
而确认之外,还有一些较大的变化和政策的含蓄演变,一改市场此前预期。
变化主要集中在关于价格谈判、保司参与、政策落地等方面。过去一段时间,业界关心的核心问题有三:商保创新药目录会进行药品价格谈判?保司是否参与谈判?保司是否会被要求落地执行商保创新药目录?
关于这三个问题,昨日两份文件与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员回应媒体,国家医保局释出明确信号——
第一,将通过“协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一改此前价格“谈判”的表述。第二,保司是否参与目录价格的协商,仍在协调组织。第三,各家保司最终决策对商保创新药目录的使用,国家医保局仅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于市场而言,无论预期内或外,一场“新游戏”要开始了。